故事描述上世纪六十年代震惊美国的「曼森家族」邪教组织杀人案。丧心病狂的恶魔查尔斯-曼森(Charles Manson)诱导他的追随者在1969年连杀七人。加州没有死刑,因此曼森和三名参与此案的女性追随者在经历长达9个半月的审判后被判无期徒刑。如今年近80岁的曼森仍然被关在监狱里,他12次提出假释申请,但都遭到当局的拒绝。本剧的剧情设定在与真实历史事件相同的六十年代,David Duchovny扮演一名负责调查曼森案的洛杉矶警长。查尔斯-曼森原本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罪犯,后来竟演变成震惊全国的邪教组织领袖,无数女性不仅对他投怀送抱,还帮助他犯下累累罪行。这名警长和他年轻的搭档将以卧底身份进入曼森的势力范围,最终摸清他和同伙杀害女演员Sharon Tate等四人和LaBianca夫妇两人的案件真相。和所有同类剧集一样,这名警长的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充满了复杂性。1967年,一个自由性爱主义(free love)和药物试验盛行的年代,美国人正在越南战场上泥足深陷。一位受人尊敬的律师的未成年女儿突然失踪,洛杉矶警探Sam Hodiak(David Duchovny)开始四处走访调查。他很快发现接受他质询的嬉皮士孩子并不喜欢警察,其中一个头发和他一样短的孩子态度尤其恶劣。Sam需要找一个这些孩子能信任的人来打探案情线索,性格叛逆的卧底警察Brian Shafe无疑是最佳人选,但他乖张的性格着实让Sam头疼。不久之后他们偶然发现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型邪教组织,其领袖正寻找并说服那些容易受伤的女人加入他的「事业」。从那时开始,Sam和Brian决定跟踪这个所谓的领袖,潜入充斥着毒品、性爱、谋杀和「文化革命」的魔窟一探究竟。然而他们并不知道,他们调查的这个家伙就是日后震惊全世界的杀人恶魔查尔斯-曼森(Charles Manson)。他是个失去灵魂的堕落之人,拼命想要进入60年代的乐坛成就一番事业。但在某些悲剧发生之后,他彻底走上了邪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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